全民公敵 Enemy of the State


發信人: hpaa.bbs@csie.nctu.edu.tw (hpaa),     看板: movies
標  題: Enemy of the State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Mon Dec  7 16:29:27 1998)

Enemy of the State (1998)

陰謀論片型在七零年代因水門案與石油危機曾熱門一時, 如Three Days of the Condor(勞勃瑞福 必須找出CIA內誰想殺他, 與為何想殺他) The Conversation (監聽專家金哈克曼懷疑自己也遭監聽, Enemy of the state中有好多段有向此片致敬之疑)近年這類片因多與高科技噱頭結合, 更有看頭。

當情治首長動用國家資源為私己服務, 將欲剷除的異己抹成了舉國的公敵, 導演Tony Scott 在 Crimson Tide (1995) 藉丹佐之口說出, the enemy is war, 這片裏Scott想說的 enemy of the state 意為何指也夠清楚了。保護隱私權法案跟一般人民有何關係呢? 犧牲點自由換來多一些國家安全的保證是否應該?

想到近來的 The Siege 也有類似訊息, 但別被義正辭嚴的意旨嚇到了, Enemy 這片實走頗為通俗的動作片路線, 節奏控制得不錯, 還有驚人的演員陣容, 隨便的小角色都是叫得出名號的演員客串的, 尚值一看。

又:我對 The Siege 的後半很不滿意, Siege 相較於 Enemy 是比較嚴肅與有話要說的, 但結局太可預測了, 跳不出liberal 政治正確的桎梏, 為什麼就不能讓布魯斯威利大幹一場, 而要他乖乖投降, 讓軍方與 FBI 大火併一樣可以用反向角度, 同樣不失真傳達 Zwick 的一貫立場, 我也終於可以看到不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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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lucelin.bbs@bbs.cs.nccu.edu.tw (瘋狂鑽石 ),     看板: movies
標  題: 威爾史密斯忘了拿他的果汁機.....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Tue Feb 16 21:54:07 1999)

大年初一去國賓看全民公敵   兩點半開始  十二點半就開始排
似乎又回到過去狂愛電影的高中時代

全民公敵是導演東尼史考特和製作人傑瑞布拉克海默繼95年赤色風暴後的另一力作   延續他們的一貫風格 快速剪接   爆炸   飛車   震耳欲聾的音效 及所有男生都愛的槍   電腦  偵測衛星  高科技  幾乎賭定成為今年春節檔的賣座冠軍   不過  本片除了連場動作外  導演的企圖心是很明顯的

「全民公敵」到底是誰?是可怕的外國敵人?還是無所不在的『老大哥』?
我想電影本身是說的很清楚了

電影的結局很令人玩味  主角能想出這種一石二鳥的辦法其實在電影開頭就已有伏筆  否則何必扯出不相干的義大利黑幫?如果有看過東尼史考特的前作『絕命大煞星』(the true romance)的話  應該對這種結局不陌生---主角陷入多方人馬追殺的危機  最後在有意無意間讓雙(三)方互相殘殺

   主角則全身而退  化解危機
   全民公敵是今年看過最好看的電影(農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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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aruhiko.bbs@bbs.cs.nccu.edu.tw (小嗣),      看板: movies
標  題: 《全民公敵》:誰是「全民公敵」?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Thu Feb 18 04:05:27 1999)

《全民公敵》:誰是「全民公敵」?

  本片的一大重點在於:政府為了國家安全的目的,是否就可以踐踏人民的基本人權之秘密通訊自由?人權與國家安全孰輕孰重?人民與國家,誰才是老大,誰才是頭家?

很明顯的,受過自由(主義)民主教育薰陶,或者,經受這幾年來臺灣自由民主選舉的洗禮過程的人們就應該知道,是人民,而不是國家、政府,被標舉為頭家或老闆;人民作主人,政府可不是人民的主人,人民也不是政府、國家的奴隸和財產。有句格言說得好:「個人是目的,國家和政府是手段。」國家和政府是要來成全個人的自由和福祉的,可不是要來侵害自由人權與福祉的。

  因此,先有人民,政府得人民之同意才得設立與存在。假如有所需要,譬如國家、政府廣泛而可惡地剝奪、侵害它的主人——人民的自由權力,好比秘密通訊自由權的話,人民即有權更換政府代理人,甚至於推翻這種政府。回到主題:人權與國家安全孰輕孰重?很顯明地,當然是人權重要。國家的位階是低於人民的,因此國家安全,其重要的位階自然也低於基本人權。

有一句愛國歌曲的歌詞是:「沒有國,哪裡會有家?」錯,是沒有人民的同意,哪裡會有國家的存在。國家可以被更替,不管它是中華民國也好,臺灣共和國也罷,中華聯邦都可以,人民卻是同一批。再說一次,人民是主人,尊貴的是個人自由,國家可不是什麼偉大永不可廢除的東西;只要人民同意,國家的名字可以是美利堅合眾國,又為什麼不可以是梅裡煎烏合之眾國?

  當然,國家安全不是不能談,而是談的時候,得放在保障個人人權的前提下來談。畢竟,國家是為了人民而設的,而非人民是為國家而生。所以,情況一定要不安全到劇烈地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等自由權時,政府才有權依憲法去限制人民的一些人權,換取人民大部分人權的保有。

《全民公敵》劇中,美國國家安全局提出的國家安全與通訊法案,使得政府在普通時候,都可以隨意監聽人民,剝奪人民的通訊自由權,完全地把人民與國家的重要次序顛覆過來,大開自由民主的倒車,確實令人髮指,可說是「全民公敵」。

  片中,試圖剝奪秘密通訊自由人權的政客在剝奪人權的法案通過前,就已經把國家安全局視如掌中玩物,竊聽殺人放火樣樣來,搞得威爾.史密思飾演的狄律師以及和他有關的人全部雞飛狗跳。那麼,試問法案通過後,人民還有什麼人權?《全民公敵》,誰是「全民公敵」?為了升官,掌握國安局,殺人放火無所不為的政客自然是。不過,以國家或國家安全為由,持續試圖提出扼殺人權、以人民為芻狗的「國家安全與通訊法案」的國安局,難道不是更終極之惡的「全民公敵」?

  放眼中華民國政府,國安局與調查局一向被稱作憲政大怪獸,它們什麼事都可能做得出來,卻無法可管。所以,誰是中華民國最有權勢的人?不,絕不是總統大人。反倒是最不引人注意,卻有著許多特務、「AB檔案」,隨時可以用國家安全名義來跟監、竊聽、恐嚇、選舉作票、殺人,甚至……的國安局和調查局的特務頭頭最有威勢呢!

        它們,是不是「全民公敵」?你以為呢?你害怕嗎?也許可怕的被整被鬥,就因為你不小心看到了什麼,隨時開始……

haruhiko 8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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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tratist.bbs@bbs.cs.nccu.edu.tw (偏執之風),      看板: movies
標  題: Re: 全民公敵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Mon Feb 22 19:00:57 1999)

在自由的國度之內,政府是不可以妨礙的,就好比陰謀犯罪是不成立的一樣,
光想是不犯法的。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人民可以上告政府還可勝訴的地方,
因為在自由憲法之下,人民的自由才是第一前提。至於會有人陰謀犯罪,
應該靠的是人民自發性的提出檢舉,而不是要政府不停的查緝。

就好像電影的最後巴伯的太太講的,Who is the monitor of the monitor?
人民不能靠人來監控,因為我們不曉得誰將會有一天濫用那些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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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okolo.bbs@bach.mc.ntu.edu.tw (化為清風伴明月),      看板: movies
標  題: Re: 全民公敵
發信站: 台大醫學院◎楓城杏話◎ (Mon Feb 22 23:22:25 1999)

思想當然不犯法,又不是集權國家,不准有別種想法。 主角的那種遭遇,
簡言之就是"莫須有"  不管他有沒有,只要我懷疑了,他就要死。
不然,你有什麼充分的證據說磁片在他手上? 憑那張名片?還是他們發現的
一些"事實"?  這不合理吧?可是權力是在認為如此的人之手中,
 那......主角就倒大霉了。

 況且,有了這種權力,其實就跟獨裁國家沒什麼差別。
 我發現你不認同我,我就想辦法把你搓掉,搞你的醜聞,
 凍結你的財產(抄家),這對於劇中的權力者來說只是小事。

 權力的濫用,看你界定在哪裡。 也許為了國家安全,也許為了人民財產,
 也許為了個人隱私,這些理由都是冠冕堂皇,但是看執行者動機到底是什麼?
 是一己之私還是民族大義?起點相同,但終點不同,
 旗號一樣,賣的東西可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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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okolo.bbs@bach.mc.ntu.edu.tw (化為清風伴明月),    看板: movies
標  題: Re: 看過全民公敵的請舉手~
發信站: 台大醫學院◎楓城杏話◎ (Mon Feb 22 23:00:27 1999)

:      要是笨的話也不會想到利用黑手黨和國安局互殺吧,我覺得
:      結尾反而讓之前笨笨的羅伯適時發揮,不致於讓金哈克曼搶光
:      了風頭,比起那種主角最後大顯神威的電影好多了,編導好像
:      是想傳達說一個政府是否有權以公益之名去犧牲小眾的權利呢?
:      而這公益也許不過是那些政客的踏腳石罷了,誰才是真正的敵人?
:      但是全片還是以娛樂性為重,並未太深入探討這問題,不過還是
:      不失為一個好看有意義的電影.

其實只能說劇中的他有點奇智吧!他原先的構想,也可能只是想要弄出點人命,讓原先在對面樓上的FBI發現,從而把事情鬧大。畢竟他那時站出來把他們的陰謀揭穿也不可行,大家一定會把他當瘋子,然後他就被幹掉了,可是事情鬧大以後,FBI就會調查到政府人員跟黑手黨有什麼關係,存活的他也會被當作證人,說的話比較能信,也會被保護(雖然FBI的保護在電影中常被說得一文不值)

況且原先對那個議員的竊聽盜錄事件,已經讓國安局中有所謂的"自清"的行動,也因此當Will Smith 娓娓道出全盤事實時,也比較容易被採信。

他在劇中表現的笨,原因只是他對對手完全認識不清,他所對抗的是劇中美國的恐怖科技,他還一直以為是黑手黨搞的鬼,後來金哈克曼跟他說出一切事情都是國安局幹的好事,他還不太相信,也因此才會打那通公共電話(我想這也是人之常情),才會有後來的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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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YvesLiang.bbs@celab2.ee.ntou.edu.tw (Yves Liang),        看板: movies
標  題: 《全民公敵》劇情緊湊,非常不錯喔!
發信站: 海洋電機 BBS (Mon Mar  1 00:03:16 1999)

威爾史密斯終於演起「平民」律師,雖然不是抵抗外星人的超級英雄,但是卻被國安局官員通緝追殺的蠻慘的,票房可是一點都不慘喔!沒想到已經上映快兩星期了,還能把國賓戲院擠到客滿真是不容易哩!好久沒見到客滿的人潮了……。

這次導演 Tony Scott 的拍攝手法比起前作《赤色風暴》來得緊湊的多,利用鏡頭快轉與衛星搜尋(被通緝人)鏡頭跳動的畫面,配合音響效果,真的是令人喘不過氣來,令人大呼過癮。

看到強沃特所飾演的國安局官員,私自利用國家衛星資源,只是為了殺害無辜的目擊者,實在是令人恨得牙癢癢的;想想強沃特所演的電影,好像都是反派角色吧!《不可能的任務》裡的龍頭、《大蟒蛇–神出鬼沒》裡的獵人,都是使壞的角色,但最後好像死的都很慘哩!在海底隧道被直升機壓死、被蛇擠碎骨頭吞入再被吐出來,然後《全民公敵》被亂槍射死,嗯……,都很慘哩!

演技派老手金哈克曼,這次擺脫反派叛逆的角色,與威爾共同出生入死,演起前國安局人員,果然有模有樣,正義感十足。這部《全民公敵》,等 DVD 或 LD 出來我是租定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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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uoya.bbs@bbs.fju.edu.tw (你猜猜....^^),     看板: movie
標  題: Re: 近來我要寫報告有關憲法~~電影是"全民公敵"?
發信站: 輔仁大學美少女夢工場 BBS 站 (Sat Oct 23 09:22:05 2004)

: >     這星期我的憲法老師規定我們班一定要看"全民公敵",再來要寫心得報告
: > 可是不知它是否跟憲法有關嗎~~問一問各位看過這個片~~有怎樣心得

: 憲法不是保障基本人權嗎   那就看看全民公敵中   有那些是侵犯了人權
: 像是侵犯隱私啦   限制自由什麼的    只要是和憲法的基本精神不相稱的
: 就拿來討論討論

憲法第二章8到21條中規定了了一些有關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
例如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宗教、秘密通訊、集會結社的自由
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和服兵役、納稅、接受國民教育的義務
而在這之外則屬於一般行為自由(像是抽煙啦,打手機阿)

但第23條中又提到,在不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增進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不得以法律限制....那麼在全民公敵中試圖通過的
法案似乎已經違反了第12條的秘密通訊自由,可是他是不是又可以符合
第23條中的四項中的任一項呢?這是可以好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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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現學現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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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fonce@kkcity.com.tw (風),    看板: movie
標  題: Re: 近來我要寫報告有關憲法~~電影是"全民公敵"?
發信站: KKCITY (Sat Oct 23 14:35:19 2004)

> 在全民公敵中試圖通過的法案似乎已經違反了第12條的秘密通訊自由,
> 可是他是不是又可以符合第23條中的四項中的任一項呢?

我想重點應該就是在基本人權保障的部分
妳就把憲法第二章的條文看一看 內容不多 但最好能了解它的內涵意義
電影中有相關的 大概是人身自由 秘密通訊 個人隱私及生存、工作、
財產權的保障,損害他人的權益的言論自由 是否也在憲法保障的範圍?
個人的自由與權利 與社會秩序、國家安全之間的平衡要如何取捨?
(我覺得這應該是這部電影要帶給人思考的方向 也許妳可以在這裡下點功夫)
要是覺得不夠的話 可以再加上關於逮捕拘禁和公務人員違法濫權的處置
如果能夠對於電影內容與憲法條文能夠理解的話 應該不難找到方向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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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戰士》導演東尼史考特 驚傳自殺身亡

曾執導包括《捍衛戰士》(TOP GUN)、《全民公敵》(Enemy of the State)等多部賣座電影的好萊塢導演東尼史考特(Tony Scott)驚傳於洛杉磯跳橋自殺身亡,享壽68歲。

驗屍官指出,68歲的東尼史考特大約是在19日下午12:30,於洛杉磯橫跨聖派卓(San Pedro)與終端島(Terminal Island)的文生湯瑪斯大橋(Vincent Thomas Bridge)一躍而下,結束了他的生命。

海岸巡防出動聲納,大約於4小時後,也就是下午4:30左右尋獲他的遺體。根據海岸巡防員警Jennifer Osburn透露,東尼史考特的遺書在他停在文森湯瑪斯橋東向車道的豐田汽車裡被發現。

東尼史考特是曾執導《神鬼戰士》、《異形》等多部大片的雷利史考特(Ridley Scott)的弟弟,兩兄弟都是知名的好萊塢導演。他曾執導過多部叫好叫座的動作片,包括《捍衛戰士》、《赤色風暴》(Crimson Tide)、《全民公敵》、《間諜遊戲》(SPY GAME),以及近期的《煞不住》(Unstoppable)等片,更曾與奧斯卡影帝丹佐華盛頓合作過5次之多。


2012年8月20日  記者許世穎/綜合報導
http://www.nownews.com/2012/08/20/340-2846577.htm